江城:9名驻村扶贫队员履职不力被约谈

发布时间:2018-10-30 07:53:22   来源:普洱市纪委

“提醒谈话既是批评,更是一种鞭策;既是严管,更是厚爱。希望大家正视问题,高度重视、深刻反思,做到引以为戒、踏踏实实工作。希望这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!”江城县委副书记、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在约谈9名履职不力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时语重心长地说道。

“虚心接受批评教育,今后会认真做好整改、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。”被约谈人员陶某某当场表态。

近日,江城县对今年以来履职不力的9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集中约谈,进一步压实责任、拧紧纪律“发条”,激发驻村干部纪律意识、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。在集中约谈会上,县委组织部相关同志组织学习了《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》《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》,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扶贫办领导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。

该县积极探索“严管+厚爱”“厚爱+激励”的驻村工作队管理模式,把加强监督与正向激励结合起来。制定《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》,划定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不到位,责任不落实,出现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和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,工作推进不力,没有按要求、时限、标准完成工作任务;政策措施宣传落实不到位,资金滞留或资金使用不规范,项目推进缓慢,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,贫困识别和提出不精准,信息失真,帮扶不到位,数据不精准,帮扶效果不明显,考核指标不达标,群众不满意等37种责任追究情形,以严厉的责任追究倒逼党员干部把决胜脱贫攻坚战的担子挑起来。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培训、关心支持工作队员工作生活,合理安排工作队员轮休补休、优先表彰激励,引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实践中强化归属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,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

今年以来,县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35次,发现问题线索392条,约谈提醒111人。发出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通报12份46件,对73家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通报。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17件26人,其中问责4件5人,党纪政务处分13件15人,因工作不履职尽责组织处理6人。因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,对3名县级部门驻村科级领导干部免去职务,调整至乡镇工作的组织处理。(张忠霖)